一、进口产品办理免税手续负责方和受理方
进口产品办理免税手续主要由中标方(供应商)负责,我校协助。受理我校进口货物免税办理单位是黄埔海关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广州保税区海关)。
二、进口产品办理免税手续方式
中标方有进出口权的,与学校、外商签订三方合同(见附件1)和代理协议(见附件2),申办免税;若中标方没有进出口权的,则其需委托外贸公司与我校签订三方合同、代理协议,由外贸公司代办免税。
三、免税申请资料填制
由用户提供如下资料: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见附件3)、
2、科教用品免税申请表(根据课题实际填写)(见附件4);
3、课题立项批复资料复印件(第一页盖公章、其他页加盖骑缝章)
由中标方提供如下资料:
1、产品彩页(见附件5)、
2、货物申报要素(见附件6);
外商提供如下资料:
INVOICE(见附件7),若货物的法定单位为千克的,则需提供PACKING LIST(见附件8),其他法定单位(台、个、根、套、件等)暂时不用提供。
四、免税资料核对并提交
用户核对上述第三点列明的申请资料,尤其要重点核对货物信息(含品牌、型号、货物名称等)及货物工作原理、功能、用途、检测对象、课题名称等是否全部正确。核对无误后,将整套免税申请资料到校办加盖学校公章。
五、免税申请信息录入
外贸公司能通过自己系统录入的,就按如下步骤执行;若不能通过自己系统录入的,则由海关录入。
外贸公司录入海关系统(相关免税申请信息),然后打印核对单,核对单加上外贸公司公章,连同第三点整套免税申请资料交到黄埔海关,等待黄埔海关出具免税证(预计13个工作日,若资料有问题,则需要修改资料,重新递交海关,出证时间重新计算)。
六、特别说明
鉴于之前办理免税经验,为提高办事效率,建立与海关良好沟通机制,方便免税文件集中统一管理,建议用户和中标方委托外贸公司集中办理免税,外贸公司最新收费标准为:设备总金额的1.5%+港杂费实报实销(最低消费为:4000元/票 + 港杂费实报实销。)
附件:
1、三方合同.docx
2、代理进口协议书.docx
3、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docx
4、科教用品免税申请表.docx
5、产品彩页.docx
6、货物申报要素.docx
7、INVOICE.docx
8、PACKING LIST.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