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有德【2017】莞字第 1002 号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室外空间提升与配套景观完善项目澄清通知
项目名称: |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室外空间提升与配套景观完善项目 |
采购编号: |
GZLG017P/YDDG17G09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29日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理工学院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松山湖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
经办人名称: |
卓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9-23362836 |
澄清事项: |
(1)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3 页第2.10 项 原文内容: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 年 10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 12 月 04 日。 修改为: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 年 10 月 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 12 月 10 日。 |
(2)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3 页第 3 项3.1小项 原文内容: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修改为: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 |
(3)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4 页第4.1项 原文内容: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09 月 29 日至2017年 10 月 11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修改为: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09 月 29 日至2017年 10 月 13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
(4)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4页5.1和5.2项: 原文内容: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 月20日下午14:00 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20 日下午14:30 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 月25日下午14:00 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25 日下午14:30 分(北京时间)。 |
(5)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6页1.3.2项: 原文内容: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0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12 月 04 日。 |
修改为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0月 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12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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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7 页第 1.4.1 项 原文内容: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类; |
修改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类; |
|
(7)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9 页第4.1.2.1(1)及4.1.3.1(1)、4.1.2.2(1)及4.1.3.2和 4.2.1项 原文内容:
4.1.2.1(1)及4.1.3.1(1) |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商务部分) |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采用 (投标文件对应的定标方式) 的商务部分; (6)在 2017年 10月 20日 14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
4.1.2.2(1)及4.1.3.2 |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技术部分) |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采用 (投标文件对应的定标方式) 的技术部分; (6)在 2017年 10月20日 14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注:包装封套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4.2.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
修改为:
4.1.2.1(1)及4.1.3.1(1) |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商务部分) |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采用 (投标文件对应的定标方式) 的商务部分; (6)在 2017年 10月 25日 14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
4.1.2.2(1)及4.1.3.2 |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技术部分) |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采用 (投标文件对应的定标方式) 的技术部分; (6)在 2017年 10月25日 14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注:包装封套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4.2.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2号(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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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日期: |
2017年10月09日 |
备注: |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
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室外空间提升与配套景观完善项目
采购编号:GZLG017P/YDDG17G0914
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采购人名称: 东莞理工学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松山湖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卓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1)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3 页第2.10 项
原文内容: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 年 10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 12 月 04 日。
修改为: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 年 10 月 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 12 月 10 日。
(2)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3 页第 3 项3.1小项
原文内容: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修改为: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
(3)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4 页第4.1项
原文内容: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09 月 29 日至2017年 10 月 11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修改为: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09 月 29 日至2017年 10 月 13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4)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4页5.1和5.2项:
原文内容: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 月20日下午14: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20 日下午14:30 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 月25日下午14: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25 日下午14:30 分(北京时间)。
(5)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6页1.3.2项:
原文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0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12 月 04 日。
修改为: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0月 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12 月 10 日。
(6)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7 页第 1.4.1 项
原文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类;
修改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类;
(7)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9 页第4.1.2.1(1)及4.1.3.1(1)、4.1.2.2(1)及4.1.3.2和 4.2.1项
原文内容:
4.1.2.1(1)及4.1.3.1(1)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商务部分)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采用 (投标文件对应的定标方式) 的商务部分;
(6)在 2017年 10月 20日 14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1.2.2(1)及4.1.3.2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技术部分)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采用 (投标文件对应的定标方式) 的技术部分;
(6)在 2017年 10月20日 14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注:包装封套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2.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修改为:
4.1.2.1(1)及4.1.3.1(1)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商务部分)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采用 (投标文件对应的定标方式) 的商务部分;
(6)在 2017年 10月 25日 14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1.2.2(1)及4.1.3.2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技术部分) 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5)采用 (投标文件对应的定标方式) 的技术部分;
(6)在 2017年 10月25日 14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注:包装封套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2.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2号(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澄清公告日期: 2017年10月09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