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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12C101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发布人:资产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9-02

兹有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12C101照明灯具采购项目,现向社会供应商进行询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项目的采购、质量、服务需求和供应商报价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机械工程学院12C101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98700

3    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主要内容为108LED150W工矿灯(含1.5米长金属管吊杆)的供货、安装及原有灯具的拆除、线路检修与系统调试(详见清单)

1)   地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

2)   项目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工期:2017917日前完成完成供货、安装、调试,918日交付使用。

4)   质保期:一年

4    承包方式:包供货包安装包调试

二、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生产或经营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的国内企业法人;

2)如报价人不是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需在报价中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销售证明;

3)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报价的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密封递交资料如下

1)资格证明材料(三种证书有可能是三合一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①营业执照证书;②税务登记证书;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报价表(见附件,签名盖章);

(3)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三、项目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8700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相等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处理。

四、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如下:

1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3、履约保证金条款

1)乙方在签定合同前须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  甲方账户:

     户名:东莞理工学院

     账号:2010027329200305274

     开户行:工行大岭山支行。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退还。但,乙方如在质保期限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有关要求履行既定义务,或所提供的货物技术性能、稳定性达不到采购人使用要求,服务不达标,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延迟退还,直至到合同约定的质保时间到期时,中标人仍然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提交报价日期及地点:报名时间从 2017   9 2日至 2017   9

  6  日,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携带以上有关资料进行报价。报名地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208资产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黄海燕,联系电话: 22861801

 

附件:1.1投标报价表(机械工程学院12C101照明灯具采购项目).doc

            2.2设备清单及详细报价(机械工程学院12C101照明灯具采购项目).doc

3.3用户需求(机械工程学院12C101照明灯具采购项目).doc

 

 

东莞理工学院资产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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