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理工学院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它采购政策根据如下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理工学院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项目招标公告里面上传的:招标文件、图纸(如有)、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及招标公告上传的附件(如有)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其进行如实响应,如因为投标人没有响应而引起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理工学院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1号
联系方式:0769-22861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9楼903A号
联系方式:0769-22306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伟峰
电 话:0769-22306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