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受东莞理工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我公司2021年11月1日对外发布了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师生活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招标编号:DGUT-CG-2021-057)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7号召开了投标会,确定中标单位为广东磊通建设有限公司,并于当天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
我公司在后续退还投标保证金过程中发现广东尚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洋公司”)所汇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招标人履约保证金缴交帐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岭山支行,帐号:2010027319200067094,收款人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在开标现场我司工作人员未核查清楚尚洋公司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情况,资格审核给予通过并开标唱标参与了本项目的价格得分排名计算,实则尚洋公司应按招标文件5.5否决投标规定之“5.5.3未按本须知第3.4款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进行否决投标。
因此项失误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经与招标人沟通,现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7.1重新招标中7.1(5)“在开、评标过程中,因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出现异常情况,且补救措施经招标人(开标阶段)、评标委员会(评标阶段)判定为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判定技术纠正风险较高或公证人员不予认可的”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特此情况说明。
招标代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